申报指南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》(鲁政办字〔2019〕119号),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设立“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项目库”。目前项目库已向社会开放,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在系统内注册申报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具有股权融资需求。项目企业应具备明确的股权融资意愿、合理的基金需求规模、适当的基金退出方式;
2.信息完整、真实。如项目企业填报信息不实,将取消入库资格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申报企业须通过“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网上服务平台-基金投资项目库”填写企业信息,确保申报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真实、有效,信息填写完善的项目纳入A级项目库;
2.A级项目库中的项目企业可填写《项目商业计划书》,经初审通过后纳入B级项目库;
3.对B级项目库中的项目,省新动能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筛选后纳入C级项目库(精选项目库)。
三、其他事项
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C级项目库(精选项目库)中的项目按照省里规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。
确定